局机关各科室、局属二级机构:
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提升依法、科学、民主决策水平和效率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》等有关要求,现将《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》和《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认真落实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,确保程序正当、过程公开、责任明确。
二、承办科室(单位)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;局办公室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工作。
三、承办科室(单位)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,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,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。
附件:1.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
2.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
2022年8月30日
附件1
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
序号  |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| 
1  | 办公用房大中修资金安排  | 
2  |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重大国有资产出租、处置  | 
3  |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年度配置安排  | 
附件2
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
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序号  | 决策事项名称  | 承办科室(单位)  | 
1  | 办公用房大中修计划  | 办公用房管理科  | 
2  |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年度配置安排  | 国有资产管理科  |